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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50号)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及东西部协作各项考核指标要求,为做好隆安县2021年广东财政帮扶协作资金安排使用,拟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金总额
2021年广东财政帮扶协作资金共4587万元。
二、资金项目安排
本批资金安排原则是在符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粤桂协作财政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6号)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短板项目,安排涉及移民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教育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等共涉及五大类别8个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1.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4期)
2.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5期)
3.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配套学校(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项目)
4.乡村振兴村屯示范点(岜官屯)
5.2021年组织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项目(含集中安置区小梁送工)
6.2021年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培训
7.2021年劳动技能培训
8.2021年致富带头人培训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6日)。如对安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隆安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
投诉监督电话及邮箱:6522156/laxfpb@qq.com
全国扶贫监督电话12317
附件:隆安县2021年广东财政帮扶协作资金项目安排表
隆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8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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