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安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登记确权方案的公告

2025-04-25 11:51         来源:乡村建设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83号)要求,对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粤桂资金、中铁帮扶资金等)实施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要进行确权登记并移交,确保各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经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对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粤桂资金、中铁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梳理,具体登记及确权情况如下:

一、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原则

(一)资产登记范围。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粤桂资金、中铁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

(二)资产类型划分。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分为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其中,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环卫公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林牧渔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以及实施资产收益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到户类资产包括通过财政补助(补贴),脱贫户自身发展生产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三)资产权属确定。按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的原则,各部门实施项目形成的公益性资产产权尽量落实到村,并纳入村集体管理;经营性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到户类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受益农户所有,由农户自行管理;教育卫生领域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产权应归属县人民政府,并由相应职能部门管理;对于资产产权不明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二、项目资产登记情况

按照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原则,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应确权到受益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2024年,全县共登记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粤桂资金、中铁帮扶资金等形成的资产473个,共计25402.91万元,其中:

(一)公益性资产291个7994.98万元。包括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照明、村屯道路新建修缮、农村生产路、农村巷道排污污水整治、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山塘水坝水利设施等村级公益性资产;以及集中供水水厂提升、隆安中学震东校区空调、那桐镇中心卫生院、都结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等县级资产。

(二)经营性资产181个15325.59万元。其中,与广西和谊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经营20个村1000万元,与广西惠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经营5个村400万元,与隆安县祥泰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19个村1100万元,以发展村集体经济“飞地”合作的方式投入资金合作共建农产品加工示范园项目权益135个12099.89万元,经营性光储超充及布泉乡龙会村民宿等。

(三)到户类资产1个2082.34万元。主要是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奖补脱贫群众自身发展生产形成的生物性资产。

三、项目资产产权归属情况

共确权资产473个25402.91万元,其中:

公益性资产291个7994.98万元,确权到村283个6353.35万元,确权到对应县级责任部门8个1641.63万元。

经营性资产181个15325.59万元,确权到131个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震东社区部分产权确权到社区居委会。

到户类资产1个2082.34万元,归受益农户所有。

资产确权方案经县政府会议审定,且公示无异议,现给予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富兴巷38号

投诉监督电话及邮箱:0771-6522156/1axfpb@qq.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12317



隆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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