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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6年广西转移支付各市加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机构近期在我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隆安县华盈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7月16日,抽检机构抽样人员在隆安县南圩镇连安村连安新村17号对当事人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进行监督抽检。2026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领取了抽样单编号为SBJ26450123634704012的《检验报告》(№:S260716001),报告显示,鲜湿米粉(切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DBS 45/050-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8月1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签收确认,现场检查未发现抽检同批次的鲜湿米粉(切粉)。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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