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隆安县学校
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龙翔学校,用谦经典学校: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隆安县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
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5〕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11〕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的原则,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坚持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二)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至该学期结束。如我县2021年9月起未纳入南宁市学校食材集采集配范围,则实施时间延长至2021年秋季学期结束。
六、集中采购食品原材料品种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七、标的
(一)标的设置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二)标的数量
依照学校布局,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共设10条线路,每条线路均设5个标的。相关线路如下表:
|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线路设置表 | |||||||||
|
序号 |
名称 |
2020年秋季在校生人数(人) |
小计(人) |
合计(人) |
配送线路 |
备注 | |||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
|
1 |
宝塔实验小学及城厢镇村校 |
4254 |
4254 |
7046 |
1 |
||||
|
2 |
敏阳片区学校 |
115 |
419 |
534 |
|||||
|
3 |
粤桂小学 |
2258 |
2258 |
||||||
|
4 |
丁当镇学校 |
511 |
1980 |
694 |
3185 |
6834 |
2 |
||
|
5 |
县第三中学 |
1299 |
1570 |
2869 |
|||||
|
6 |
县第五中学 |
780 |
780 |
||||||
|
7 |
隆中宝塔校区、职校 |
2274 |
2274 |
5664 |
3 |
职校389,宝塔校区1885 | |||
|
8 |
隆安中学、实验中学 |
945 |
2445 |
3390 |
|||||
|
9 |
那桐镇学校 |
912 |
3715 |
637 |
5264 |
6768 |
4 |
及丁当联合小学 | |
|
10 |
县第三小学 |
1484 |
1484 |
||||||
|
11 |
用谦学校 |
20 |
20 |
只配送营养餐食材 | |||||
|
12 |
都结乡学校 |
397 |
2121 |
1289 |
3807 |
5750 |
5 |
||
|
13 |
县第一小学 |
1943 |
1943 |
||||||
|
14 |
南圩镇学校 |
506 |
2478 |
1667 |
4651 |
6418 |
6 |
||
|
15 |
县城幼儿园、特校 |
1657 |
59 |
51 |
1767 |
县幼773、二幼340、宝幼490、德润54 | |||
|
16 |
乔建镇学校 |
235 |
2189 |
668 |
3092 |
5411 |
7 |
||
|
17 |
县民族中学 |
2319 |
2319 |
||||||
|
18 |
雁江镇学校 |
379 |
1349 |
562 |
2290 |
6299 |
8 |
||
|
19 |
布泉乡学校 |
389 |
1113 |
287 |
1789 |
||||
|
20 |
杨湾片区学校、一中 |
44 |
1227 |
949 |
2220 |
||||
|
21 |
古潭乡学校 |
663 |
1582 |
710 |
2955 |
5993 |
9 |
||
|
22 |
屏山乡学校 |
324 |
653 |
297 |
1274 |
||||
|
23 |
县第二小学 |
1764 |
1764 |
||||||
|
24 |
二中、华小、华幼 |
426 |
1249 |
1620 |
3295 |
4668 |
10 |
||
|
25 |
龙翔学校 |
320 |
1053 |
1373 |
只配送营养餐食材 | ||||
|
合计 |
6558 |
32177 |
15827 |
6289 |
60851 |
60851 |
|||
|
备注:一、2021年春季、秋季学期如有学校建成招生,由县教育局按照学校管理权限将新学校纳入管辖配送线路(若该供货商能力有限无法供应,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二、个别乡镇较为偏远的村级小学或教学点,集中采购配送存在实际困难的,由供货商与相关村校(点)沟通,并向乡镇中心小学申请,经乡镇中心小学同意,报县教育局备案后,相关村校(点)自行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并按要求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 | |||||||||
八、投标单位(人)资格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 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九、招标形式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十、工作程序
(一)公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21年1月4日至8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5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或招标人留存):
(1)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6)蔬菜类、鲜湿米粉类、蒸包类、烤包糕点类相关标的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人)本单位的);
(7)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21年1月18日至22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21年1月23日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21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十一、食品价格要求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三)每半个月由学校、乡镇市场监管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集镇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学校所在地集镇市场的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菜类等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调整食材价格,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此周期内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货商要及时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各学校要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货商对接,及时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小组采价,采价小组每学期轮换一次,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配送要求或集中采购要求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十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十四、供货商的退出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映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十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本方案解释权归隆安县教育局所有。如有疑问,请与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联系,咨询电话:6528376。
附件:1.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
2.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资质评分表2-1,2-2,2-3,2-4,2-5(A-E标)
3.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管理评分表
4.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附件1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
|
序号 |
公司或个人名称 |
法人代表姓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报名线路 |
拟配送标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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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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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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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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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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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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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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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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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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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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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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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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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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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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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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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附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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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供货商资质评分表(A标,大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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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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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要点 |
赋分 |
得分 |
扣分说明 |
检查方式 |
|
1 |
从业证照 |
粮食加工品食品生产许可证(10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0分)。 |
无证扣除相应分值,扣完该项为止。 |
30 |
材料审核,现场核验
| ||
|
2 |
运输条件 |
配有手续齐全能正常行驶的封闭运输车辆2辆以上(8分);车辆干净整洁,符合食品运输规定(2分) |
每少一辆扣4分扣完该项为止。车辆不干净,不符合食品运输规定扣2分。 |
10 |
|||
|
3 |
办公场所及设备 |
办公室室内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5分);电脑2台、打印机2台(2分);有办公桌椅,档案柜(3分)。 |
数量不达标扣该项分值,每少1平方米扣1分,每少一台电脑或打印机扣1分,无办公桌椅的扣2分,无档案柜的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4 |
食品安全检测室 |
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设备(5分);有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检测员(5分)。 |
无专门检测室扣5分,无证扣除5分,无设备扣除5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5 |
仓库及公司周围环境 |
仓库室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10分);“三防”设施(5分);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10分)。 |
面积不达标的每少一平方米扣1分,防鼠设备不完善扣2分,无纱窗纱门的扣2分,纱窗纱门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污染源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该项扣完为止。 |
25 |
|||
|
6 |
食品包装储存及运输 |
包装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5分);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5分)。 |
不符合要求按项目扣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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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流动资金 |
每报名竞标一条线路在公司账户要有流动资金20万元。(5分) |
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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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0 |
||||||
|
8 |
加减分项 |
1.加分:上周期学校评议合格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 2.减分:报名单位(个人)经营场所、办公室、检测室、食品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扣8分,(同一地址:即同一门牌号或相连门牌号地址,如多家公司同一地址的,其办公室、检测室不能共用,其他需要共用的场所面积要按共用家数累计,不达标的按要求扣分)。 |
3 |
材料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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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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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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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人员签名: | |||||||
附件2-2
|
2021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供货商资质评分表(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 ||||||||
|
公司名称: |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要点 |
赋分 |
得分 |
扣分说明 |
检查方式 | |
|
1 |
从业证照 |
食品经营许可证(10分)、营业执照(5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5分)。 |
无证扣除相应分值,扣完该项为止。 |
20 |
材料审核,现场核验
| |||
|
2 |
运输条件 |
每条线路必须配有手续齐全能正常行驶的厢式冷藏货车3辆以上。(15分) |
每少一辆扣5分扣完该项为止。车辆不干净,不符合食品运输规定扣5分。 |
15 |
||||
|
3 |
办公场所及设备 |
办公室室内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5分);电脑2台、打印机2台(2分);有办公桌椅,档案柜(票据保存)(3分)。 |
每少1平方米扣1分,每少一台电脑或打印机扣1分,无办公桌椅扣2分,无档案柜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4 |
食品安全检测室 |
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3分);有食品安全检测培训合格证的检测员(2分);有可以连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测仪1台(5分);有专门的留样冰箱、试剂储存冰箱(5分)。 |
无专门检测室扣5分,无证扣除5分,无设备扣除相应分值分,扣完该项为止。 |
15 |
||||
|
5 |
仓库、分拣区及公司周围环境 |
仓库室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10分)分别设置贮存区(贮存区分干货区、蔬菜区、肉类区)、待送区、分拣区(分拣区分别设置肉类区、蔬菜区),其中贮存区(含暂存区)、分拣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10分)。周围环境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5分)。 |
不同地址不累计面积,面积不达标的每少一平方米扣1分,防鼠设备不完善扣2分,无纱窗纱门的扣2分,纱窗纱门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环境脏乱差扣3分,污染源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其余的按分值扣分,该项扣完为止。 |
25 |
||||
|
6 |
设施设备 |
冷藏保鲜设备(3分);食品贮存容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3分);运输容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1分);有相应的食品容器、货架、分拣台、10公分以上的垫板(3分)。 |
无冷藏保鲜设备扣3分;容器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扣除该项分值,货架、容器、垫板不能满足食品上架需求的扣3分。 |
10 |
||||
|
7 |
流动资金 |
每报名竞标一条线路在公司账户要有流动资金150万元。(5分) |
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5 |
||||
|
小计 |
100 |
|||||||
|
8 |
加减分项 |
1.加分:上周期学校评议合格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 2.减分:报名单位(个人)经营场所、办公室、检测室、食品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扣8分,(同一地址:即同一门牌号或相连门牌号地址,如多家公司同一地址的,其办公室、检测室不能共用,其他需要共用的场所面积要按共用家数累计,不达标的按要求扣分)。 |
3 |
材料审核, | ||||
|
总得分 |
||||||||
|
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名: | ||||||||
|
核验人员签名: | ||||||||
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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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供货商资质评分表(C标,鲜湿米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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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要点 |
赋分 |
得分 |
扣分说明 |
检查方式 | |
|
1 |
从业证照 |
鲜湿米粉加工品食品生产许可证(15分);食品经营许可证(10分);从业人员健康证(5分)。 |
无证扣除相应分值,扣完该项为止。 |
30 |
材料审核,现场核验 | |||
|
2 |
运输条件 |
配有手续齐全能正常行驶的封闭运输车辆2辆以上(8分);车辆干净整洁,符合食品运输规定(2分) |
每少一辆扣4分扣完该项为止。车辆不干净,不符合食品运输规定扣2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3 |
办公场所及设备 |
办公室室内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5分);电脑1台、打印机1台(2分);有办公桌椅,档案柜(3分)。 |
每少1平方米扣1分,每少一台电脑或打印机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无办公桌椅扣2分,档案柜扣1分。 |
10 |
||||
|
4 |
检测室 |
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设备(5分);有食品安全检测培训合格证的检测员(5分)。 |
无专门检测室扣5分,无证扣除5分,无设备扣除3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5 |
仓库及公司周围环境 |
仓库室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0分);三防设施(5分);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10分)。 |
不同地址不累计面积,面积不达标的每少一平方米扣1分,防鼠设备不完善扣2分,无纱窗纱门的扣2分,纱窗纱门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环境脏乱差扣3分,,污染源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其余的按分值扣分,该项扣完为止。 |
25 |
||||
|
6 |
食品储存包装及运输 |
包装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5分);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5分)。 |
不符合要求按项目扣分,扣完为止。 |
10 |
||||
|
7 |
流动资金 |
每报名竞标一条线路在公司账户要有流动资金5万元。(5分) |
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5 |
||||
|
小计 |
100 |
|||||||
|
8 |
加减分项 |
1.加分:上周期学校评议合格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2.减分:报名单位(个人)经营场所、办公室、检测室、食品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扣8分,(同一地址:即同一门牌号或相连门牌号地址,如多家公司同一地址的,其办公室、检测室不能共用,其他需要共用的场所面积要按共用家数累计,不达标的按要求扣分)。 |
5 |
材料审核 | ||||
|
总得分 |
||||||||
|
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名: | ||||||||
|
核验人员签名: | ||||||||
附件2-4
|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供货商资质评分表(D标,蒸包类) | |||||||
|
公司名称: |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要点 |
赋分 |
得分 |
扣分说明 |
检查方式 |
|
1 |
从业证照 |
食品生产许可证(15分);食品经营许可证(10分)、从业人员健康证(5分)。 |
无证扣除相应分值,扣完该项为止。 |
30 |
材料审核,现场核验 | ||
|
2 |
运输条件 |
配有手续齐全能正常行驶的封闭运输车辆2辆以上(8分);车辆干净整洁,符合食品运输规定(2分) |
每少一辆扣4分扣完该项为止。车辆不干净,不符合食品运输规定扣2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3 |
办公场所及设备 |
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5分);电脑1台、打印机1台(2分);有办公桌椅,档案柜(3分)。 |
每少1平方米扣1分,每少一台电脑或打印机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无办公桌椅扣2分,档案柜扣1分。 |
10 |
|||
|
4 |
食品安全检测 |
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设备(5分);有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的检测员(5分)。 |
无专门检测室扣5分,无证扣除5分,无设备扣除3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5 |
仓库及公司周围环境 |
仓库室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0分);三防设施(5分);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10分)。 |
不同地址不累计面积,面积不达标的每少一平方米扣1分,防鼠设备不完善扣2分,无纱窗纱门的扣2分,纱窗纱门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污染源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其余的按分值扣分,该项扣完为止。 |
25 |
|||
|
6 |
食品储存包装及运输 |
包装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5分);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5分)。 |
不符合要求按项目扣分,扣完为止。 |
10 |
|||
|
7 |
流动资金 |
每报名竞标一条线路在公司账户要有流动资金5万元。 |
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5 |
|||
|
8 |
小计 |
100 |
|||||
|
9 |
加减分项 |
1.加分:上周期学校评议合格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 2.减分:报名单位(个人)经营场所、办公室、检测室、食品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扣8分,(同一地址:即同一门牌号或相连门牌号地址,如多家公司同一地址的,其办公室、检测室不能共用,其他需要共用的场所面积要按共用家数累计,不达标的按要求扣分)。 |
5 |
材料审核 | |||
|
总得分 |
|||||||
|
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名: | |||||||
|
核验人员签名: | |||||||
附件2-5
|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供货商资质评分表(E标,糕点、烤包类) | |||||||
|
公司名称: |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要点 |
赋分 |
得分 |
扣分说明 |
检查方式 |
|
1 |
从业证照 |
食品生产许可证(15分);食品经营许可证(10分);从业人员健康证(5分)。 |
无证扣除相应分值,扣完该项为止。 |
30 |
材料审核,现场核验 | ||
|
2 |
运输条件 |
配有手续齐全能正常行驶的封闭运输车辆2辆以上(8分);车辆干净整洁,符合食品运输规定(2分) |
每少一辆扣4分扣完该项为止。车辆不干净,不符合食品运输规定扣2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3 |
办公场所及设备 |
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5)电脑1台、打印机1台(2分),有办公桌椅,档案柜(票据保存)(3分)。 |
数量不达标扣该项分值,每少1平方米扣2分,每少一台电脑或打印机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无办公桌椅,档案柜扣3分。 |
10 |
|||
|
4 |
食品安全检测 |
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设备(5分);有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的检测员(5分)。 |
无专门检测室扣5分,无证扣除5分,无设备扣除3分,扣完该项为止。 |
10 |
|||
|
5 |
仓库及公司周围环境 |
仓库室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0分);三防设施(5分);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10分)。 |
不同地址不累计面积,面积不达标的每少一平方米扣1分,防鼠设备不完善扣2分,无纱窗纱门的扣2分,纱窗纱门破损不及时更换的扣1分,,污染源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其余的按分值扣分,该项扣完为止。 |
25 |
|||
|
6 |
食品储存包装及运输 |
包装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5分);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5分) |
不符合要求按项目扣分,扣完为止。 |
10 |
|||
|
7 |
流动资金 |
每报名竞标一条线路在公司账户要有流动资金5万元。(5分) |
不符合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5 |
|||
|
8 |
小计 |
100 |
|||||
|
9 |
加减分项 |
1.加分:上周期学校评议合格的加2分,优秀的加3分。2.减分:报名单位(个人)经营场所、办公室、检测室、食品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扣8分,(同一地址:即同一门牌号或相连门牌号地址,如多家公司同一地址的,其办公室、检测室不能共用,其他需要共用的场所面积要按共用家数累计,不达标的按要求扣分)。 |
5 |
材料审核 | |||
|
总得分 |
|||||||
|
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名: | |||||||
|
核验人员签名: | |||||||
附件3
|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供货商日常管理评分表 | |||||||
|
公司名称: 日期: |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扣分分值 |
扣分原因 |
扣分小计 |
备注 | |
|
1 |
食品质量 |
1.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实施方案》中的食品质量要求。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
经查实,确实供货商原因的每一起扣2分。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20分。 |
||||
|
2 |
运输管理 |
各类食品运输必须符合《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实施方案》要求,不能未经同意擅自更改运输车辆。 |
经查实,供货商擅自更改运输车辆的每一起扣1分。 |
||||
|
3 |
物品价格 |
不配合学校及时调整价格的或食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明显短斤少两的。 |
经查实,确实供货商原因的每一起扣2分。 |
||||
|
4 |
服务态度 |
不配合教育局、学校开展管理工作的,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 |
经查实,确实供货商原因的每一起扣2分。 |
||||
|
5 |
遵纪守法 |
供货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处罚的。 |
发现一起扣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 |
||||
|
6 |
配送场所 |
未经允许擅自更改场所,或调整场所的 |
经查实,确实供货商原因引起的每一起扣5分。 |
||||
|
7 |
食品安全 |
1.对入校食品未按要求开展农残检测工作。2.配送转基因食品进入学校的, |
1.发现一次不检测的扣2分,检测品种不全的每次扣1分。2.配送转基因食品进入学校的扣10分。 |
||||
|
8 |
其他情况 |
不按时送货,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
发现一次扣10分。 |
||||
|
得分: |
扣分合计 |
||||||
|
本月得分 |
|||||||
|
说明:在年度合同周期内,每个月进行统计一次,总分为100分,作为中标单位(个人)年度工作绩常规量考评。全年分值计算方式:每个月分值累计除以月数。7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同时作为约谈单位(个人)依据。 | |||||||
附件4
2021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
采购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一、供货商必须自备有自检食品原料安全检测仪器,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要求能分类存放)、有冷库和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要留存有供货方的资质证件和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上述相关票证在送货至各学校时,要复印给各学校存档备查,否则学校应拒绝签收食材。 三、供货商不得委托非本公司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配送食品原料给学校;不允许私自设立分装点或分存点。 四、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25克)符合相关规定,须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学校须有加工完成的熟食留样)。
五、食品原材料要求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测,并按相关规定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所供食品原材料能够溯源,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及其他粮食类,必须符合GB/T1354-2009标准,要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产品为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米。
(二)食用油。一级食用调和油必须符SB/T1534-2003标准,压榨一级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0292标准,食用油要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在当地市场常见品牌的压榨一级花生油、一级食用调和油。
(三)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病、死禽畜肉,私宰猪肉,种猪肉,母猪肉等严禁进入学校食堂。
(四)糖、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五)豆制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六)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蔬菜类农产品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并有相关合格证明。
(七)湿米粉,必须是隆安县境内的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八)糕点(蒸包、烤包)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各种食品质量要求具体如下:
|
序号 |
食品名称 |
质量指标 |
|
(一)包装食品的验收标准:所供副食品必须具有“SC”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产品标识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 | ||
|
1 |
一级食用调和油
压榨一级花生油 |
一级食用调和油必须符SB/T1534-2003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呈黄色至橙黄色,无气味、口感好,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不超过0.05%,不溶性杂质含量不超过0.05%,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压榨一级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0292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呈橙黄色,口感好,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不超过0.10%,过氧化值≦6.0,黄曲霉毒素≦20,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
|
2 |
食盐 |
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白色、味咸,无可见的外来杂物,无苦味、涩味,无异臭。 |
|
3 |
酱油 |
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混浊,无沉淀,无异味,无霉花浮膜。 |
|
4 |
大米(一级、二级) |
必须符合GB/T1354-2009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呈清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大小均匀,坚实丰满,料面光滑、完整,碎米率≦1.5%,(一级≦1%,二级≦1.5%),无虫,不含杂质(如沙石、色素等异物)。 |
|
(二)散装食品的验收标准 | ||
|
蔬菜质量指标: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要求外观正常,不能有腐烂霉变现象,具有《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 | ||
|
5 |
白菜 |
优质的白菜叶柄肥厚,叶端卷缩而互相结成球朵,分量重,无虫眼和黑斑。如果叶片顶端彼此分离而向外翻卷,则菜心处可能已经开始长苔。 |
|
6 |
萝卜 |
新鲜的萝卜外表光滑,色泽清新,水分饱满。如表皮松弛或出现黑斑,则已经不新鲜。 |
|
7 |
洋葱 |
以尚未发芽、捏起来坚实的为好。如果已经发芽,则中间多已腐烂,应当注意。 |
|
8 |
马铃薯 |
薯块完整结实、表皮少皱纹、不出芽、不腐烂。 |
|
9 |
茄子 |
外形完整、色泽紫红有光泽、有弹性、无外伤、果蒂未张裂; |
|
10 |
南瓜 |
果皮鲜美完整、呈金黄色、无外伤。 |
|
11 |
芋头 |
芋粒清洁、表皮干燥、棕纹明显、不蛀洞、不腐烂。 |
|
12 |
胡萝卜 |
形体圆直、表皮光滑、色泽橙红、不开叉、无须根。 |
|
13 |
嫩姜 |
嫩姜,块茎白、肥满、具粉红色鳞片;粉姜,茎肥满、表皮光滑完整;老姜,不枯萎皱缩、不腐烂。 |
|
14 |
黄豆 |
具有黄豆固有的综合色泽、气味,粒子大小均匀,新鲜有光泽或微有光泽,不能有褐色或其它异常颜色。 |
|
15 |
青菜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
|
鲜猪肉、牛肉必须在合格的屠宰场屠宰,并经动物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学校,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 ||
|
16 |
猪肉 |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熟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猪肉盖有动物检疫合格印章。 |
|
17 |
鸡、鸭、鹅禽类 |
眼球饱满、平坦或稍凹陷,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有光泽,并有该禽固有色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有弹性,肌肉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该禽固有的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有香味。鸡蛋冻禽应解冻后观察,指标应符合以上要求。对配送的尚未解冻禽类一律拒收。 |
|
18 |
鸡蛋 |
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黄不见或略有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
|
19 |
淡水鱼 |
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不易脱落,黏液无浑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 |
|
20 |
豆腐 |
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异味,块形完整,有弹性,质地细嫩,无石膏脚,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
21 |
豆腐干 |
形状完整,厚薄均匀,无焦糊,具有该产品特有的色泽和香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
|
22 |
黑木耳 |
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背暗灰色,不允许有拳耳、流耳、流失耳、虫蛀耳和霉烂耳。朵片完整,含水量不超过14%,耳片厚度1mm以上,杂质不超过0.3%。 |
|
23 |
紫菜 |
呈方、圆形片状或其他不规则状,干燥均匀,无霉变,颜色呈褐色或黑褐色,具有紫菜特有光泽、气味与滋味,无异味,无霉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机械杂质,但允许有少量的硅藻、绿藻等杂藻。 |
|
24 |
粉丝 |
色泽洁白,有光泽,半透明状,丝条精细均匀,无并丝, 手感柔韧,有弹性,复水后柔软滑爽,有韧性,无外来杂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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