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线上办理:即时办结;线下办理:8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总责任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股长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具有隆安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现场办理: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2.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3.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4.属以下特殊参保对象的,还需提供:
(1)属于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验原件;
(2)属于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3)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4)属于村干部、低保残疾人、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可获取户籍信息、低保人员信息、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返贫致贫人员信息的,参保人员可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所在地。
网上办理: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广西人社APP。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通过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咨询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办公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办公电话:0771-6523797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桂公网安备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