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线上办理:5个工作日;线下办理:1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总责任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股长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2.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复印件1份。
办理机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所在地。
网上办理:登录广西“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APP。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通过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咨询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办公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办公电话:0771-6523797
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发生死亡、在押服刑等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如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隐瞒事实,在丧失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后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违法所得,应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拒不退回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桂公网安备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