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总责任人:参保管理股股长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 周岁、女性不满40 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
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 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 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2.网上申报。
办理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网上申报: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在线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在线申请”;
(3)掌上12333APP,“服务”-“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4)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全国服务”-“社保转移网上申请”;
(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栏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机构: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业务受理12、13、14号窗口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1.发送短信通知;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3.自助机查询打印。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联系电话:
业务受理窗口:0771-6524476
参保管理股办公电话:0771-6525192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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