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怎么办?

2023-08-31 16:23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有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两种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出资人(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该企业法人关闭、该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文件。

3.出资人(主管部门)、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清算组织、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非公司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7.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7项材料。

3.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7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和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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