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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 标 题: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隆政办文〔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 是否有效:有效 | |
隆政办文〔2023〕15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
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第三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首页无错断链、空白栏目页,未发生重大安全、泄密事故。县公安局于2023年6月26日提交“隆安警方”今日头条号及微信视频号的注销申请,已通过上级批准正式下线。隆安县目前正在运行有5个政务新媒体,分别为“隆安县人民政府”搜狐号、“隆安警方”微博、“隆安警方”微信公众号、“隆安警方”抖音号、“隆安普法”微信公众号,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一)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1.网站访问情况。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1.7万次,总浏览量28.6万次,新独立访客8.9万次,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2.网站巡检情况。通过每日读网巡检的方式,发现69条错误信息记录;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推送错敏信息1301条(含历史发布信息);上级内容规范性检查工作推送错敏信息433条(含历史发布信息)。通过OA发提醒函、网站管理Q群的方式督促保障单位及时整改信息21次,网站运维员立行修正1738条。
3.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全县共有59个内容保障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量1330条,其中,文字、图集、文件类、链接分别为1260、0、0、66条;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现有可更新栏目数量351个,第三季度共有194个栏目信息发布量为0。
(二)隆安县政务新媒体
1.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监管的5个政务新媒体均无超过7天不更新情况。
2.政务新媒体巡检情况。巡检发现2条错误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隆安警方”2条;通过网站管理Q群提醒的方式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更新8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栏目保障不到位,更新不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第三季度巡查发现,“保障性住房政策”、“土地供应结果”、“政策法规”、“人大建议”栏目内容超期不更新,栏目保障单位分别为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和县人大办。
(二)存在错字、漏字日期写错等情况。信息发布存在错字、漏字、日期写错、相同错误反复出现等问题。运维员通过每日读网,巡检发现错误信息涉及19个单位,共66条。
(三)发布政策解读不到位、形式单一。根据《2023年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考核网站对本地区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和解读形式,解读材料通过文字材料、新闻报道、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评论、专访等形式予以展现。部分单位发布政策文件时,未同步发布相应的政策解读稿,或发布的政策解读稿和政策文件内容一致,没有做到多形式解读政策文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及时、准确地公开内容。请县政管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设专栏的单位要常态化监测专栏整体运行、信息内容准确、链接可用、信息更新及时等情况,立行立改,确保栏目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二)严审信息内容。政府网站各内容保障单位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执行审核流程,并做好存档。对发布的信息做好初审和复审,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对,利用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后台校对功能,对系统发现的错误建议,要逐个进行核对修改,避免发布错误信息,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性,杜绝出现单项否决情况。
(三)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为100%,并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解读内容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本身相互关联。各单位尝试通过新闻报道、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评论、专访等形式予以展现。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梳理整合工作。根据市委办印发《市级层面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任务分解表》文件精神,县级保留一个县级人民政府新媒体,不再保留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区)的新媒体账号。下一步我县将整合梳理正在运行的5个政务新媒体,逐步下线除“隆安县人民政府”搜狐号以外的4个政务新媒体。个别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影响力较大的新媒体账号,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同时,要严控新增账号,加强运营管理,严禁就账号推广等向基层摊派任务。
附件:1.2023年第三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发布信息数量统计表
2023年1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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