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7日
标  题: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隆政办文〔2023〕8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是否有效:有效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2023-07-27 15:46         来源: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隆政办文〔20238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季度

广西南宁市隆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1.网站访问情况。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20.95次,总浏览量30.87次,新独立访客16.56次,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被上级通报的情况,网站运行情况良好。

  

2.网站巡检情况。通过每日读网巡检的方式,发现83条错误信息记录;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推送错敏信息1616条(含历史发布信息);上级内容规范性检查工作推送错敏信息486条(含历史发布信息)。通过OA发提醒函、网站管理Q群的方式督促保障单位及时整改信息32,网站运维员立行修正1794

  

3.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全县共有61个内容保障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量1262,其中,文字、图集、文件类、链接分别为12460016条;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现有可更新栏目数量319个,第二季度共有205个栏目信息发布量为0

  

(二)隆安县政务新媒体

  

1.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监管的7个政务新媒体超过7天不更新情况

  

2.政务新媒体巡检情况。巡检发现1错误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隆安普法”1条;通过网站管理Q提醒的方式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更新4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不积极。据门户网站后台统计,内容保障单位在20234-6信息发布量少于1条(含1条)情况如下:雁江镇人民政府4个单位信息发布量为1,信访局12个单位信息发布量为0条。根据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的第二季度普查情况,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政府采购信息”专栏(专栏牵头单位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财政局)超过1年不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判定为评分不合格的网站。

  

(二)发布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严重表述错误、多字、漏字、错字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根据南宁市3-5月的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规范性检查,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每月都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的问题。通过每日读网巡检的方式,发现83条错误信息记录其中单否信息20条,其中有18条信息为县卫健局创建,1条为县生态环境局,1条为县民政局;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推送错敏信息1616条(含历史发布信息);级内容规范性检查工作推送错敏信息486(含历史发布信息)

  

存在应注销未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账号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账号认证主体为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关停工作,但该账号至今仍未完成注销关停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各栏目牵头单位做好栏目保障工作,停用长期无信息发布的账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及时、准确地公开内容。请县政管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时更新“政府采购信息栏目”;对于近三个季度无信息发布量的“隆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账号,县发改科技局运维部要及时停用或注销。

  

加强“三审三校”制度检查工作政府网站各内容保障单位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发布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前执行审核流程,并做好存档。严格执行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加强“三审三校”与日常巡检防止再次出现“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情况出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特别是领导人姓名、国家名称等,要反复校验,确保内容真实、规范、完整。县发改科技局要加强各内容保障单位管理员的操作培训,对各单位建立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情况的检查。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请那桐镇分管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立即做好微信公众号“那桐镇人民政府”的注销关停工作,并及时跟进账号状态。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发布信息数量统计表

2.2023年第二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数量统计表

  

20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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