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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1.网站访问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26.46万次,总浏览量31.92万次,新独立访客20.4万次,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被上级通报的情况,网站运行情况良好。
2.网站巡检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每日读网巡检的方式,发现14条错误信息记录;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推送错敏信息113条(含历史发布信息);上级内容规范性检查工作推送错敏信息607条(含历史发布信息)。通过OA发提醒函、网站管理Q群的方式督促保障单位及时整改信息16次,网站运维员立行修正687条。
3.网站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共有62个内容保障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总量1497条,其中,文字、图集、文件类、链接分别为1476、0、2、19条;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现有可更新栏目数量325个,第一季度共有169个栏目信息发布量为0。
(二)隆安县政务新媒体
1.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监管的7个政务新媒体均无超过7天不更新情况。
2.政务新媒体巡检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巡检发现12条错误信息;其中隆安县公安局主办的新浪微博公众号“隆安警方”2条、今日头条号“隆安警方”3条,隆安县司法局主办的微信公众号“隆安普法”7条;通过网站管理Q群提醒的方式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更新4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不积极。据门户网站后台统计,内容保障单位在2023年1-3月信息发布量少于1条(含1条)情况如下:隆安县信访局、隆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隆安县国家档案馆、隆安县疾控中心等4个单位信息发布量为0条。
(二)发布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严重表述错误、多字、漏字、错字等问题依然存在。2023年第一季度,通过每日读网巡检的方式,发现14条错误信息记录;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推送错敏信息113条(含历史发布信息);上级内容规范性检查工作推送错敏信息607条(含历史发布信息)。
(三)部分单位、栏目内容保障不到位。根据南宁市公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各县区交易平台”中“隆安县”专栏信息绝大部分栏目更新停留在2022年,涉及房屋市政、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综合交易等多个栏目。
(四)存在内容长期不更新且应注销未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账号。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账号认证主体为隆安县那桐镇人民政府,账号最后发布信息停留在2021年7月8日。根据2022年4月19日《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清理关停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数发〔2022〕9号)的相关要求,那桐镇人民政府应做好关停工作,但该账号至今仍未完成注销关停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内容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及时、准确地公开内容。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请县政管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请县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牵头单位自查整改所负责的栏目,对正文不注明“公开方式”、存在错别字的政府信息,一律“打回”发布单位重新编辑。对于无力维护的栏目,要及时撤销或者整合迁移;对于发布量少,无专人维护的账号,要及时停用注销。
(二)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发布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发布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前执行审核流程,并做好存档。严格执行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加强“三审三校”与日常巡检,防止“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情况出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特别是领导人姓名、国家名称等,要反复校验,确保内容真实、规范、完整。县发改科技局要加强对各单位建立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情况的检查。
(三)加强专栏专题内容保障。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跳转链接,能有效避免在不同平台的公开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减少工作人员的负担。各单位要自查并做好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网站的栏目内容保障,及时、准确更新栏目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那桐镇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切实做好那桐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的账号关停工作;二是各单位要开展政务新媒体梳理自查工作,对于关注度低、内容无法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做好关停注销,不同意注销且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新媒体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三是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做好初审和复审,杜绝出现单项否决项。
2023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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