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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隆数字办发〔2022〕2号 )

发布时间: 2022-03-11 18:21     来源:数字隆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隆数字办发〔2022〕2号

说明: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隆数字办发〔2022〕2号 ),由隆安县发改科技局征求各内容保障单位意见。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扩大)会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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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数字办发〔2022〕2号 关于印发《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20220311.pdf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2022年修订版)》20220311.pdf

(2024年8月修订)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_附件1_隆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定单(含样表).doc

(2024年8月修订 )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_附件2_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员账号新增(或密码修改)审定单(含样表).doc

隆数字办发〔2022〕2号 
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栏目名称(打★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绩效考核要求)。门户网终审终签单位:牵头单位;门户网巡查单位:发布单位。 备注
频道 一级栏目 二级
栏目
三级
栏目
具体内容或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要求
(桂数函〔2021〕334号)
保障方式 更新
时效
牵头单位 保障单位
(发布单位)

概况
要闻
动态
要闻
通知公示
公告类文件
根据各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或需要,在门户网站发布涉及隆安县各项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便民通知)。 单位发布、转载、报送 必要时
更新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管办、发改科技局 各政务单位 数据调用"文件资料"栏目内容
★上级重要信息 转载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重要政府信息 信息转载、报送 每天 县发改科技局
隆安动态
★政务动态
隆安县动态要闻,隆安乡镇动态要闻 信息报送 2周内 县委宣传部 各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概况
信息
★隆安简介 发布本地区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信息内容准确。 信息报送 必要时
更新
县志办、民政局、党史办等部门 一篇介绍文章、固定文章静态页面
隆安"那"印象 隆安摄影图片、民俗文化 转载、报送 及时更新 县融媒体中心、县文体旅游局、县文联
隆安旅游 隆安名片、旅游、美食、直通景区等旅游信息 信息报送 必要时
更新
县文体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单位发布 必要时
更新



县政管办
县政管办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单位发布 必要时
更新
各政务单位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发布 1年 各政务单位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在线依申请公开渠道 单位发布和栏目链接 必要时
更新
各政务单位 链接使用市级集约化的“问政互动系统”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基础信息公开 ★领导
之窗
公开本地区的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单位发布 及时更新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管办 各政务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提供县主要领导讲话稿1-2篇
★机构
职能
发布本地区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机构职能相关栏目;全面公开本地区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本地区机构职能信息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信息内容详尽准确。 单位发布 及时更新 县委编办、县政管办 各政务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基础信息公开
★文件
资料
发布本地区出台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设置文件资料相关栏目,并以文件库形式发布法律政策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发布本地区出台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按照文件类型、主题、文号等进行准确分类;对修改、废止、失效的法律政策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提供文件资料搜索功能。 单位发布 6个月 县政管办 各政务单位
★统计
信息(数据发布)
发布本地区相关统计数据情况:设置数据发布相关栏目;按一定周期发布与本地区相关的、可公开的统计数据(月度或季度或年度);与部门相关数据发布系统对接,实现动态更新,并做好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的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按照主题、地区、部门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分类;通过图形图表、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功能,可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态生成数据图表,并提供下载功能。 单位发布 每月 县政府办、县统计局 县统计局
★人事
信息
发布本地区人事任免、任前公示、招考招录等人事信息 单位发布 1年内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各政务单位
★议案
提案
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信息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 单位发布 及时更新 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政管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规划
计划
中长期规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运行分析、国民经济发展报告。全面公开本地区的中长期规划、解读信息,以及规划执行进程情况;全面公开本地区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单位发布 1年 县发改科技局、县政管办 各政务单位
★清单信息 发布本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类清单情况:设置清单相关栏目;全面、及时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及时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等动态调整信息;开设反馈意见信箱、提供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的情况。 单位发布 及时更新 县委编办、县政管办 县委编办等各政务单位
★财政信息 发布本地区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按年度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网站对财政信息直达基层等相关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部署落实信息的提供情况:开设相关专题专栏汇聚辖区工作部署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办事和便民服务;信息丰富程度及信息更新情况。对财政信息直达基层等相关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部署落实信息的提供情况。 单位发布 1年 县财政局 各政务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 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公开情况。 单位发布 及时更新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信用体系建设(隆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 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双公示、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动态、信用修复等。 单位发布和栏目链接 及时更新 县发改科技局 县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信用体系绩效考核要求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
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围绕具体项目整合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项目批准结果信息、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项目竣工信息等信息。 单位发布或栏目链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 县政管办、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县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含乡镇政府)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或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仅限重大建设项目
项目批准
服务信息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的公开情况。
项目投资批准结果信息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意见、(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等批准结果信息的公开情况。
项目报建批准结果信息 按照权责清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桂政发〔2016〕60号)实施的投资项目报建批准(或开工备案)结果信息的公开情况。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收土地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项目竣工有关信息 项目竣工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内容。
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情况。 链接到“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
★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项目信息、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等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代替公开内容。单位发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县政管办县住建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6号) ,明确优先使用的公开载体顺序公开。详见桂政办发〔2018〕66号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主要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财政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及时公开扶贫政策、解读、执行情况;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公开情况;扶贫成效公开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附件)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等各政务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及时准确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的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相关信息,以及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准确公开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的福利补贴政策标准和发放使用情况,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城乡低保政策、办事指南、保障名单、补助金额等信息的公开情况;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标准、办事指南、救助名单、补助金额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医疗救助政策、办事指南、救助名单、补助金额等信息的公开情况;临时救助政策、办事指南、救助名单、补助金额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受灾人员政策、办事指南、救助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情况;教育救助政策、办事指南、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情况;住房保障政策、办事指南、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分配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就业救助政策、办事指南;老年人福利政策、办事指南;残疾人福利政策、办事指南;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办事指南;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办事指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附件)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单位发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县政管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教育局、县红十字会、县住建局、人社局、卫健局等政务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政府网站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开时应按以下顺序确定公开载体:①国家和自治区指定有公开载体的,优先使用该载体。②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指定公开载体的,优先使用公开责任主体的官方网站;公开责任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还应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③公开责任主体没有官方网站的,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④在使用上述载体的基础上,还应灵活运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予以公开。详见桂政办发〔2018〕92号文件
★教育
领域
(详见“办事服务”频道的三级栏目“便民利企服务—教育领域 教育培训”)栏目链接县政管办县教育局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本地区出台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及解读;本辖区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贫困人口患者大病专项救治、慢性病综合防控和健康促进等信息;各医疗机构概况、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医疗机构费用指标、医风医德查处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等政务单位
★环境
保护领域
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的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监控等信息,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规划、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结果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单位发布县政府办、县政管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政务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公共文化领域的政策及解读、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信息;公共体育领域的政策及解读、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等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之外的公开内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单位发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县政管办县文体旅游局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救援、预警防范、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灾后恢复重建、舆情回应等信息;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救援、预警防范、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灾后恢复重建、舆情回应等信息;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防范、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舆情回应等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单位发布县政府办、政管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政务部门
★安全生产本地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处理、应对处置、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的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公开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曝光等信息。单位发布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县发改科技局、县住建局等政务部门
★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本地区食品安全方面的食品质量抽检信息和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的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等,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代替公开内容。本地区市场监管相关的执法信息公开。单位发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心工作落实宣传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政府网站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等相关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部署落实信息的提供情况:开设相关专题专栏;汇聚辖区工作部署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办事和便民服务;信息丰富程度及信息更新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发改科技局各政务单位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网站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发布及解读、办事服务、工作部署落实信息的提供情况:开设相关专题专栏;汇聚辖区工作部署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办事和便民服务;信息丰富程度及信息更新情况。单位发布各政务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心工作落实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网站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减证便民等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部署落实信息的提供情况:开设相关专题专栏;汇聚辖区工作部署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办事和便民服务;信息丰富程度及信息更新情况。单位发布
县政管办、县发改科技局各政务单位

办事
服务
★在线办事服务(链接到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以该平台隆安县分站为准,考核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是否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本地区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规范性、全面性、准确性:1.提供办事指南的服务事项数量占全部行政服务事项数量的比例;2.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3.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4.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5.办理流程清晰;6.办事指南内容准确。详见桂政办电〔2018〕274号文件附件4表3中的“办事服务”相关二、三级指标。栏目链接及时更新县政管办各部门链接到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该项绩效考核权重高。

便民利企服务
★教育领域
教育培训
本地区出台有关教育的政策及解读;本辖区教育领域发展规划;教育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学校概况、录取名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民办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质量、学校概况、招生范围和收费;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整合并提供本地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概况、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奖励资助等教育服务的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桂政办发〔2018〕92号)中要求县级政府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教育政策和规划、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信息、民办学校信息,不得以新闻动态信息替代公开内容。单位发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县政管办县教育局桂政办电〔2018〕274号文件附件4表3指标中,涉及“教育”有两个栏目,指标具体要求内容合并。
★劳动就业整合并提供本地区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等就业服务的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人社局
★医疗卫生整合并提供本地区医疗机构、计生机构及药店名录,以及就医指南、急救服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疾控中心、县红十字会等

办事
服务

便民利企服务
★社会福利以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为主线,整合并提供不同年龄阶段老人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维权服务、高龄津贴等方面享有的福利和待遇,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公园、旅游景点等名单名录的情况;以残疾人证办理为主线,整合并提供劳动就业、生活医疗、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优待扶助政策,以及康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等名单名录的情况。单位发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县政管办县残联、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等部门
★生育服务围绕公众生育需求,提供生育登记的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扶持奖励、免费孕前检查、计划生育服务、药具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卫健局
★保障性住房围绕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整合并提供申请指南、申请表格、申请资格查询、摇号配租公示等服务的情况。(详见“政府信息公开”频道的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住房保障领域”)单位发布和栏目链接县政管办县住建局
★企业开办按流程整合提供名称预先核准、前置审批、工商注册登记、后置审批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市场监管局
★经营纳税整合提供企业经营、纳税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
★交通出行整合提供交通出行等政策文件、服务指南、查询等服务资源的情况。单位发布县政管办县交通局等
★常用查询服务按照便民、利企常用查询服务进行分类;便民常用查询覆盖环保绿化、教育科研、交通出行、证件办理、职业资格、婚姻生育、文体旅游、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出境入境、住房保障等主要领域;利企常用查询覆盖财政税收、科技创新、投资审批、商务贸易、人力资源、国土规划、农林牧渔、设立变更、社会保障等主要领域;查询服务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单位发布及时更新县发改科技局县发改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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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政府网站咨询投诉渠道建设情况:提供咨询投诉渠道;提供在线提交、信件查询、来信和回复公开等功能;咨询投诉渠道与其他互动交流渠道是否基于统一互动交流平台;政务咨询渠道真实可用。政务咨询投诉内容质量:公开政务咨询留言反馈情况;反馈留言及时、详细、不存在敷衍推诿、答非所问情况;提供投诉举报帮助指南或来信须知;分类整理汇编常见问题及其解答情况;咨询信件没有超过3个月未回应的信件。栏目链接实时更新县政府办、县信访局县信访局链接使用市级集约化的“问政互动系统”
政民互动平台栏目链接实时更新县政府办各部门
★常见问题公开信息报送1年县发改科技局各部门
书记信箱栏目链接实时更新县委办县委办、县督查考评办、县融媒体中心链接使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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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访谈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渠道建设情况:提供在线访谈交流渠道;在线访谈渠道与其他互动交流渠道基于同一互动交流平台;提供访谈预告、在线提问等功能。政府网站年度内开展在线访谈数量不少于6次。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质量:活动主题与部门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相结合;能够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公开在线访谈情况;领导出席、网友参与情况(与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互动有实质性内容)。单位发布1年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各政务单位链接使用市级集约化的“问政互动系统”
★调查征集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渠道建设情况:提供征集调查渠道;征集调查渠道与其他互动交流渠道是否基于统一互动交流平台;提供在线提交意见、结果查看等功能。网站年度开展征集调查活动数量不少于6次。政府网站开展征集调查活动质量:征集调查主题与部门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相结合;公开意见征集统计、采纳情况。单位发布1年6次以上县发改科技局需要发布调查征集问卷或意见的单位链接使用市级集约化的“问政互动系统”
★智能搜索政府网站智能搜索实现情况:在网站头部标识区提供站内搜索入口;站内搜索功能可用、结果分类展示以及对搜索内容智能匹配,根据内容相关性强弱提供结果排序,对办事服务项目搜索一键直达;优化网站搜索功能,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聚合所有平台信息和服务资源并实现搜索功能。
实时更新县发改科技局技术方
★智能问答政府网站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情况:基于互动知识库、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实现自动、“自动+人工”在线答复网民问题情况,智能交互体验准确性和关联性较好;聚合所有栏目留言评论资源并实现常见问题推荐。
实时更新县发改科技局技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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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对本地区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提供政策解读渠道建设情况。政府网站对本地区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通过网站首次、及时发布解读信息,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解读形式包括文字、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本身进行相互关联;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公布解读机构;文件公开发布时,应在网站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单位发布6个月县政管办各政务单位发布“文件资料”时配发相对应的“政策解读”
★热点回应政府网站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热点回应等渠道对涉及本地区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政府决策、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进行回应。政府网站对涉及本地区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政府决策、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进行回应的情况:通过网站首次、及时发布热点回应信息;对涉及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发布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不同形式作出权威、全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谣言,及时发布辟谣信息;热点回应信息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单位发布及时更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政管办涉及舆情、热点的各政务单位
★微博微信等
(多媒体拓展)
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建设情况:利用微信、微博任一渠道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推送政务服务,以及政府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说明情况;上述微信、微博应用信息更新情况。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建设情况: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移动客户端、终端适配版、html5站点等任一均可),以及政府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说明情况;移动客户端服务功能、内容保障情况。信息报送必要时更新县委宣传部、县发改科技局各政务单位微博微信汇聚到一个固定页面,统一展示。
隆安数据★统计数据隆安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多媒体展示。数据来源于栏目“基础信息公开——统计信息”。信息报送1年县政府办、县统计局技术方、县统计局
数据查询
★站点地图导航
整合各类网站上现有的查询入口和名单名录(不包括非政府网站提供的查询)。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的情况。栏目链接实时更新县发改科技局技术方、各部门
隆安数据★数据下载整合各类网站上现有的服务、项目、机构等数据信息(不包括非政府网站提供的数据信息)。单位发布实时更新县发改科技局技术方、各部门
★数据开放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其他地方做法。整合部门政府数据,向公众提供数据浏览、查询和批量下载等情况。栏目链接实时更新县发改科技局技术方、各部门链接到南宁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专题
★专题聚焦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民族特色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策划相关专题专栏集中发布信息的情况。单位发布除历史专栏外,其他按要求更新县委办、县政府办,申请建设栏目的政务部门(单位)申请建设栏目的政务部门(单位)长期无法保障更新的单位专栏取消,列入历史专栏。
内容保障方式说明    一、单位发布。根据(“三定”规定的)单位职能职责分配栏目内容保障(即有发布账号的单位),保障单位按时效对栏目进行更新、发布信息(并在线送审送签),牵头单位登录网站后台对送审的信息进行签收终审。如保障单位职能没有,但其上级主管单位(市级、自治区)职能有涉及该栏目信息内容,由保障单位协调其上级主管单位提供该栏目相关内容(信息)。发布信息前,发布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和“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公开原则,自行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纸质流程并存档)。牵头单位进行终审终签时,默认所有发布单位在后台发布的待审信息已进行过纸质流程的保密审查、审核。
    二、信息报送。需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非内容保障单位(即,没有发布账号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保密审查后,通过电邮将拟发布或更新信息电子版发送给牵头单位,报送或传真保密审查纸质版(附件1《发布审定单》)给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发布或终审终签。
    三、栏目链接。门户网站内、站外栏目的链接,主要以跳转链接形式链接到对应栏目。跳转站外的,不属于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范围。
    四、(专题)栏目共建。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申请建设专栏的单位提供内容保障,集约平台技术方和县发改科技局提供技术支持。
    五、其他。(一)政府网站其他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7〕152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函》(桂数函〔2021〕334号)。(二)牵头单位一般有审核和发布等两个账号,内容保障单位一般有一个发布账号。审核账号比发布账号权限高。(三)没有发布账号的单位可根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需要,向县委宣传部、县发改科技局或县政管办发函申请新增管理账号,填报附件2《管理员账号新增(或密码修改)审定单》。有审核和发布账号的单位名单见附件3。(四)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及传真:6522139、6523391 。
县发改科技局(网管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6526366,电邮:LAXFGJ@163.COM,管理员QQ群:855474696。县政管办联系电话:6525345,电邮:LA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