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于××××年×月×日提交的关于××××××××××××××××××××××××××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 )类信息:
A.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B.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C.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
D.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E.申请获取的信息不明确;
F.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具体内容如下:
××××××××××××××。
年 月 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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