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高效服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申请流程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依法申请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到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信息公开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能够说明所需政府信息的具体用途。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文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便于受理机构提高处理效率。要求:
1、一张《申请表》只填写一项申请。
2、填写时请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受理机制
(一)直接受理。申请人直接到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由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并做好相关登记,承诺答复时限。
(二)信函、电报、传真受理。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口头申请受理。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三、办理机制
(一)审查
1.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四、答复机制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形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理由;
3.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五、回访机制
凡是在本单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且获取所需政府信息,除了依法不能提供所申请政府信息的,本单位在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后7-15时间内, 通过申请人填写的联系方式,向申请人了解获取的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征求提高本单位工作水平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1、接待窗口:局机关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71-6531570,传真:0771-6522040
3、电子邮箱:laxrlj@163.con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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