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3 09:30         来源:隆安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隆安县公安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隆安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内容监督保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助力隆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工作中遵循保密审查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包括公安领域的招聘信息、各类文件、部门预决算等。

1.严格落实《条例》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及时更新、调整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

2.信息公开形式。互联网:“隆安县人民政府”“隆安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上年度结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共在媒体上发表原创宣传稿件13篇,其中地市级媒体采用7篇,县级媒体采用6篇;在“隆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152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各项信息来源于各科所队室和公安内网,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改开展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认真做好栏目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787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3

0

4

1

0

0

0

3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没能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信息。

2.公开信息不规范。主要是公安公开信息量大,部分信息没能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逐一公开。

3.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升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时间时效不强,没能在规定公开时限内推送平台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公安局将以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决策实施、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的监督作用,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为助力隆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公安贡献一是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文件公开质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媒体矩阵建设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查和更新维护,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隆安县公安局           

                         2026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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