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6 17:42         来源:隆安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由隆安县司法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县数据局、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x.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12宝塔实验小学斜对面),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234电子邮箱:lasfj2234@139.com]

一、 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勇于进取,主动作为,隆安县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争先奋进有亮点,干事创业有劲头的良好局面。我县拟命名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各类信息3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规划、同管理、同实施、同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错别字和泄露个人隐私等信息。2025年,我局公开的信息均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要求,不含机密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对接和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依托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有力地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由局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乡镇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上报工作动态信息,通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切实把每一个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5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而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表述不够规范,格式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用性。二是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工作的宣传性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严格依法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图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发布群众关注点较高的热点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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