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5 11:25         来源:隆安县住建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144;电子邮箱:Laxzjj201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执行公文公开源头认定工作。2025年,我局通过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63条,内容包括行业管理相关文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分配、财政预决算、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4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夯实机制保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落实文件合法性、文件有效性审查等过程的审核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关2025年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30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以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窗口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双随机、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预决算、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局机关办公场所公开栏、县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办事窗口、服务热线等方式公开了我局机构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受理项目办理所需材料等信息,方便公众对我局工作程序进行深入了解和工作监督。我局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充分利用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便于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把审批关。落实各股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办公室严格落实文件发布审核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到位,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二是强化指导检查。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文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5.28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 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期盼,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具有种类多、数量大、更新频次高的特点,信息采编、校核环节易出现文字错漏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也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精准获取住建领域政务信息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源头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管控,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严格审核校对机制。建立 “初审 + 复审 + 终审” 三级审核校对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对拟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审核校对,重点核查文字表述、数据口径、专业术语等内容,确保信息精准无误。

二是充分运用技术赋能。依托隆安县政府网站集约平台后台校对功能,对系统识别标注的错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安排专人逐条核对、逐项修改,形成 “系统筛查 + 人工复核” 的双重校验模式,从技术层面杜绝基础文字错误。

三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定期组织信息采编、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公文写作规范、住建领域专业术语、信息公开审核要点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的文字功底和审核把关能力,从人员素质层面减少错漏问题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度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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