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0:30         来源:隆安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县公安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x.gov.cn/等渠道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详细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6号,联系电话:0771-6522162;邮编:532799;电子邮箱:218315849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隆安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扎实推进本部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隆安县公安局严格遵循《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专人专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11日—1231日期间,我局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条;包括公安领域的各类文件、部门预决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上年度结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安全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一事一审”“谁管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本年度本局无涉密信息泄露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隆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按照《条例》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公开信息要求,提高工作实效。同时,依托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充分利用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向社会公开查阅。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栏目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06

行政强制

3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9.29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要是部分基层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

2.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不够全面规范主要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不规范。

3.公开信息不及时队伍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压实责任。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3.加强监督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隆安县公安局       

                       2024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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