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0:12         来源:隆安县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隆安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财政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241,电子邮箱:18269128046@139.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南宁市和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统筹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31231日,我局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5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信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充分利用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向社会公开查阅;三是认真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不断充实;二是文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梳理和界定,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数字化、图表解读、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方式予以展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明、有效。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问题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隆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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