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4 11:31         来源:隆安县住建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通过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144;电子邮箱:laxzjj201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执行公文公开源头认定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93条,内容包括行业管理相关文件动态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共资源分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给予公开2件,不予公开 0 件,其他处理 0 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维持本机关告知决定,未发生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夯实机制保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落实文件合法性、文件有效性审查等过程的审核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以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窗口 ,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双公示、双随机、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局机关办公场所公开栏、县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办事窗口、服务热线等方式公开了我局机构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受理项目办理所需材料等信息,方便公众对我局工作程序进行深入了解和工作监督。我局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充分利用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便于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把审批关。落实各股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办公室严格落实文件发布审核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到位,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二是强化指导检查。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文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1.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办文、办会五公开。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 ,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分析,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4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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