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15:57         来源:隆安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现将隆安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5号,电话:07716529411,邮箱:lanslj65294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隆安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较好地完成了水利各项工作,不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确保规范开展好全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要求,在全面公开法定信息的同时,聚焦水利重大建设项目、水旱灾害防御、河长制湖长制、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2023年,通过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工程招投标结果公示5个、行业监管公告15个、财政预决算信息15、行政许可事项公开49项、人事任免信息3及其他清单、年度报告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尽公,发布山洪灾害风险警报40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预警信息1.27万条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照《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件件在法定时间内答复2023年,隆安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审核、专人归集、专人发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相关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发布符合《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大审核把关力度,保证发布的信息数据及时、权威、合法、准确。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和一事一审的要求。2023年,县水利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办公室落实信息专员,严格落实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使用责任,确保管好、用好电子政务网络。

(五)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及时组织对反馈的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4.75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把关不够严。校核不够认真仔细,存在个别公开信息材料有错别字的问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来源较少,形态还不够丰富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二是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掌握县水利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持。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加强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提高意识、强化队伍专业素养和协作能力,在信息公开质量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隆安县水利局          

2024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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