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6 17:33         来源:隆安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由隆安县司法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x.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12号(宝塔实验小学斜对面);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234;电子邮箱:lasfj2234@139.com)。

一、 总体情况

一年来,县司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包括依法行政、财政信息、清单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动态。我局暂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效的规范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有力地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分析,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隆安县司法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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