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3 16:26         来源:隆安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现将隆安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5号,电话:0771—6529411,邮箱:lanslj65294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隆安县水利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

2022年,根据人员和单位机构职能变化分别对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县水利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各站室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合实际,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有《隆安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水利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二是2022年度我局印发的各类文件信息均按要求标明公开方式,发文稿标明公开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人事任免、公开招投标、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均按要求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均标明不予公开的原因。按制度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申请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及时回应。对平台反馈的公开信息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处理,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公开信息错误被上级通报的情况。三是通过采编平台公布了《隆安县水利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隆安县水利局权责清单》2022年)、《隆安县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清单和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更全面便捷的信息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县水利局政府公开的信息主要设置在面向社会公开的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主页设置有政务公开专栏,专栏设有机构职能、文件资料、统计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公开栏目,对日常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能及时公开。2022年,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饮水安全保障、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河长制等工作实行了政务公开,将上述一系列有关情况以宣传栏、平台信息、报纸等形式向外进行宣传,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生活提供帮助,为实现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夯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1.49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站室对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手续不完善,在制定印发文件时没有标注公开方式,不予公开的文件没有标明理由,信息管理工作不够细致严谨。对此我局积极改进,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和管理工作。一是各站室做好印发文件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文稿,同时按信息类别进行梳理,通过专人管理,集中发布,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处理主动公开信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做到定期维护,对需更新完善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换。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教力度,规范采集和发布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隆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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