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隆安县投资促进中心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行政中心楼A409,邮编:532799,电话:0771-6530332,电子邮箱:lazs@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中心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分工,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重新进行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副主任任副组长,项目服务代办站、综合股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网络信息编辑和发布工作由项目服务代办站负责,综合股负责综合协调和收集各股室的信息材料。
(二)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办理程序、监督方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全中心范围内对信息梳理和录入工作进行了分工,由项目服务代办站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结果文件,由综合股负责收集、整理中心机关各业务股室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并汇总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文字材料送审,由项目服务代办站负责在网上予以发布。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中心面。同时,建立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
(四)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为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隆安县档案馆、隆安县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并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五)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扬,对做得不好的进行批评指正。
(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我中心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出现需要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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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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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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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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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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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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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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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8.617万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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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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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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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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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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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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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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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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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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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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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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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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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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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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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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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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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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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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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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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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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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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当面或网上依申请公开案件,也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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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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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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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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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虽然我中心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二是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公开意识不够强。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政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我中心工作实际,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本中心内设机构的考核体系,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县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由中心分管领导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隆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1月12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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