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6 13:52         来源:隆安县水利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隆安县水利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国泰社区蝶城路405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9411,电子邮箱:lanslj65294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有关要求,2020年隆安县水利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20年初,根据人员和单位机构职能变化分别对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县水利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各科室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有《隆安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水利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编制了《隆安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隆安县水利局标准目录》、《隆安县水利局权责清单》、《隆安县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材料》、《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清单》等清单和办事指南,同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全面便捷的信息服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县水利局局政府公开的信息主要设置在面向社会公开的隆安县政务信息网上,网站主页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信息分类导航以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栏目,即时新闻栏目随时播放有关信息公开的新闻和动态,对日常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均能及时公开。

5.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饮水安全保障、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河长制等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实行了政务公开,将上述一系列有关情况以宣传栏、网络信息、电视报纸等形式向外进行宣传,保证了我单位公开的透明度,为群众生活提供帮助,不断从人民群众的立场出发强化政务公开,对我县水利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隆安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财务类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16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3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9条。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隆安县水利局门户网站,本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需要澄清。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按照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起正式受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20年未有群众或单位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20年度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减23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3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89503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以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公示公告、权责清单等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跟进收集重点领域各类信息,督促各相关科室按信息报送要求及时申报信息公开,同时按信息类别进行梳理,通过专人管理,集中发布,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公开,定期维护,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隆安县水利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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