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2 16:05         来源:隆安县司法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隆安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12号(宝塔实验小学斜对面);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234;电子邮箱:lasfj2234@139.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条例》和我县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效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及时更新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并公开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

依托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建设。我局以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基础,发布政务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按规定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有力地促进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60.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分析,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隆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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