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统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规范。
一、政务信息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务信息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局党组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统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实行局政务信息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机关各股室齐抓共管,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日常具体工作。
2.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局除指派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外,还加强对政务信息员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业务培训。此外,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条例》和县有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特别是对统计公开范围、公开属性、公开程序等进行重点学习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为及时、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坚持在履行部门职责过程中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制定信息公开目标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流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保障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及时修订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隆安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努力保持信息时效性和透明度。
(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正常运行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透明度会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并将纸质文件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局及县图书馆等三个信息查阅点供公开查阅。
三是通过本局机关各业务股室推行统计信息公开。
四是在局办公室设置统计信息查询接待处,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查询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来人、来电和来函查询统计信息。2020年共接待来人、来电和来函查询统计信息160多人次,较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社会评议,落责任追究制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公开流程,所有主动公开文件均经分管领导核对、主要领导签字,文章发布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制度,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项工作的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县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详见表1、2、3)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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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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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表3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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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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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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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有序推进,但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
二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三是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月度统计信息和年度统计公报。
四是按要求报送其他材料,认真做好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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