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写了《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全文公开,同时也可以前往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隆安县图书馆、隆安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133,电子邮箱:110596938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统一部署,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县政府办主任亲手抓,常务副主任负责网上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分工负责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与县政管办进行对接,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不漏一篇不迟一天。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保密审查工作等配套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隆安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隆安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隆安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隆安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规定》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及更新情况
按照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同时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等在我县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办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截止2020年底,我办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复查工作,及时更新完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总结、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
一是依托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充分利用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向社会公开查阅。
2020年,我办严格遵循《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不完整的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办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4条。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抓好监管信息公开、扶贫信息公开、民生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教育信息公开、医疗卫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中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和录入自治区统一平台的操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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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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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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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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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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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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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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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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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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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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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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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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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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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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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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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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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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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9 |
118994.14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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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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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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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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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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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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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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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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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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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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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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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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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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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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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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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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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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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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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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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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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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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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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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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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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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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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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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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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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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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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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主要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意识还有待增强,股室间沟通还需提高,时有公开信息超出公开时限现象。
2.平台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发布更新的力度也有待增强。
(二)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1.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同时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
2.继续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9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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