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要求,结合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由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169,电子邮箱:La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甘锦龙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陆日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股室信息员为成员,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陆衡同志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和技术保障”五落实。各股室由分管领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领导把关、股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网络,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按照《条例》和我县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相互衔接、共同推动、监督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针对我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制订了我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形成了一套紧贴工作实际、真正管用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把规章制度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全过程。
(三)编制公开指南,更新公开目录
按照《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编制了《隆安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打印出纸质材料存放于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
(四)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以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窗口,及时公布和更新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项目审批情况、重点项目动态等。同时,公布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对象、事项类别、法律及政策依据、办理条件、申请人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机构、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办理方式以及服务对象等,方便群众办事。
利用各种载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多样化。充分利用局机关办公场所公开栏、县行政审批大厅发改局办事窗口、服务热线等方式公开了我局机构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受理项目办理所需材料及告知事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流程、隆安县发展改革科技局承诺、各股室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及我局对项目审批的情况等信息,方便了公众对我局工作程序的深入了解和工作监督。
(五)畅通公开渠道,确保公众知情
在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通过局机关办公场所公开栏、大厅办事窗口等方式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和互动性上下功夫,通过统一平台本局网站的“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专栏发布信息,提高透明度。
(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及时公开发展改革工作要点等相关信息
将本局审批的2020年度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包括:审批类项目85个,其他项目5个,方便了公众对我局项目审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深入了解和监督。
我局已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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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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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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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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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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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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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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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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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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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53 |
83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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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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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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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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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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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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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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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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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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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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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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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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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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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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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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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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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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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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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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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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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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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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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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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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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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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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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工作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股室的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强,需要不断强化。二是工作机制虽然已经不断完善,但执行的力度不够强。三是对主动公开、不宜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缺乏准确划分标准,对有些政府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
2020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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