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08 09:46         来源:县经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隆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路8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151,电子邮箱:lajmj6522151@139.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本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办理反馈。

3.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

4.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维护,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良好。

5.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对完成任务好进行表扬,对做得不好的进行批评指正。

6.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在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共64项行政事项清单。二是在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本局网站主动公开局政府信息,在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总数为8条,均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发布。三是本部门发文均要求标注文件的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四是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材料、《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七项制度的通知》等的信息。五是本年度我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需澄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主要的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公开意识不够强。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3)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且督促检查力度不够,不利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区、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领导干部 “阳光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股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将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4)加强督促检查。由分管领导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隆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8日印发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桂公网安备45012302000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501230001

桂ICP备11001999号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内容保障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