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办编制了《隆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07730;电子邮箱:1139444373@qq.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为深入推进全县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我办成立了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全县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督导工作,切实保证全县和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条例》和我县的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隆安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效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我办根据“三定”方案和新《条例》及时编制工作职责、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运行机制和流程图并公开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坚持以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出台文件规范和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和水平,统一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考评、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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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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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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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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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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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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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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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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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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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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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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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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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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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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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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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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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731824.6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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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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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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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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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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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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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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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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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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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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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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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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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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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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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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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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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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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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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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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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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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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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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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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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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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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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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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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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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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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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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意识、公开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队伍业务水平还需加强。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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