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1 09:50         来源:隆安县水利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隆安县水利局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国泰社区蝶城路405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9411,邮箱:laslj6529411@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有关要求,2019年隆安县水利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9年初,根据人员和单位机构职能变化分别对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县水利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站(室)、所负责为小组成员。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水利局办公室。各科室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有《隆安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水利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隆安县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3.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编制了《隆安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打印出纸质材料存放于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

4.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完善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建设继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扩大对外宣传,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职人员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在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更新内容。能严格做好网站后台地址及用户名、密码的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水利扶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脱贫攻坚、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工作等实行了政务公开,将上述一系列有关情况以宣传栏、网络信息、电视报纸等形式向外进行宣传,保证了我单位公开的透明度,为群众生活提供帮助,不断从人民群众的立场出发强化政务公开,对我县水利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类1条,文件资料30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财务类5条,信用体系类9条。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是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4条。本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需要澄清。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9年度未有群众或单位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9年度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39

 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6745922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水利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1. 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 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隆安县水利局

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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