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0 15:13         来源:隆安县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隆安县司法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隆安县城至小林大道上,邮编: 532799 ;电话: 0771-6522234 ,电子邮箱: lasfj2234@139.com )。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黎有善任组长,副局长黄民生、李丽红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炬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信息员为成员,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股室由分管领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领导把关、股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网络,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条例》和我县的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隆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效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0

 13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9

102508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分析,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隆安县司法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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