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08 11:19         来源:隆安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隆安县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隆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隆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国泰街173号,邮编:532799;电话:0771-6522049,电子邮箱:laxgyls@126.com)。

     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9年,我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调整了由联社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社上下齐抓共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了有关本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

(四)积极推进我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维护,2019年度我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良好。

(五)相关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方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视社会评议,落实责任监控社会舆情及时处置,依据《条例》严格责任追究。

(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方法。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年度我社无虚假、不完整信息需澄清。

(二)本年度我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社政府信息,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的信息。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总数为10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发布,具体如下表: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社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的涉及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保密文件包括军事、人防设施、民族宗教等相关文件。具体如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社我社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具体如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公开意识不够强。我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县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4、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2020年,我社将继续按照国家、区、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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