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隆安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标  题: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第二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隆政函〔2026〕56号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是否有效:有效

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第二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通知

2026-06-18 11:47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含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全面压紧压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及行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空间管控、日常巡查、长效管护、建设开发约束等各项管控措施,全力守护县域历史文化遗产,持续推动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附件:1.隆安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2.隆安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20266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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