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1日
标  题: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隆安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隆政办函〔2026〕4号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
是否有效:有效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隆安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的通知

2026-02-11 09: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县级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6211


隆安县202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各乡镇项目上报情况及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到位情况,编制我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入库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项目入库流程计划2026年纳入项目库项目共计项目185,总投资72815.7447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30600万元到户类补助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1015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55个,计划总投资22265.7447万元其他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粤桂协作资金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中铁帮扶资金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600万元

二、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情况

结合我县项目入库储备情况,2026年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185,总投资72815.744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产业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30600万元。主要包括续建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三期、隆安奶水牛养殖数智+牧场项目、昌隆大米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乔建镇博浪村农文旅项目。其中昌隆大米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隆安奶水牛养殖数智+牧场项目主管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三期主管单位为经信局;乔建镇博浪村农文旅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文体旅游局。

2.到户类补助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10150万元。主要包含稳岗就业补助、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助(含各乡镇学校护学公益岗)、雨露计划补助、产业奖补、小额信贷贴息等。其中稳岗就业补助主管部门为县人社局,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除护学岗)、雨露计划补助、产业奖补、小额信贷贴息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中的护学公益岗主管部门为县教育局。

3.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55个,计划总投资22265.7447万元,其中:

1)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285万元。主要在雁江镇那朗村等19个村(社区)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图等工作。主管部门为县自然资源局。

2)农村地灾危岩整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443.1万元。主要在城厢镇震东村坡逢屯等4个地灾点开展危岩治理、地灾治理等。主管部门为县自然资源局。

3)农村垃圾污水环境整治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2968.2951万元。主要为排污处理、分类垃圾亭建设等。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其中城厢镇震东村花陆屯污水治理项目主管单位为隆安生态环境局。

4)安置点整屯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53万元。主要是城厢镇大林村龙白屯、下怀屯两屯搬迁安置点整屯建设项目,含污水、道路、路灯等建设。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

5)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8581.32万元。主要包括续建的杨湾水厂规模化供水项目、红光水厂改造、平荣水厂改造及城厢镇、乔建镇、丁当镇、都结乡等乡镇的农村供水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利局。

6)山塘水库灌渠治理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668.4万元。主要包括渌槽山塘、潭内水库、下琴水库、绿水江灌渠整治等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利局。

7)农田水利灌溉项目34个,计划总投资3202.21万元。主要是保障基本农田灌溉的水利三面光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屯路修缮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338.2006万元。主要是屯级道路因灾损毁修缮项目。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村路修缮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5127.281万元。主要包括城厢镇大林村至旺中村道路改建及丁当镇定坤村、都结乡陇选村等村路及涵桥修缮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局。

10)平交路口照明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398.938万元。主要是国道、县道及村道平交路口照明设备安装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公安局。

4.其他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主要包括补齐历年项目尾款、各单位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因灾损毁后续管护经费等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

5.粤桂协作资金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为促进粤桂协作工作的那桐港货运码头建设、蛋鸡产业培育、“AI+现代农业”服务、都结乡中心卫生院提升等产业发展、消费帮扶、医疗保障、教育扶持、人才交流等项目。

6.中铁帮扶资金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600万元。主要为中铁帮扶资金重点投入的布泉河特色示范带建设、火龙果无动力乐园、娅怀洞遗址和大龙潭遗址建设、乔建镇中心卫生院提升、隆安县中小学“四方书院”建设项目、人才队伍培训和农副产品展销等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医疗保障等项目。

三、年度实施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粤桂协作资金、中铁帮扶资金等。项目实施根据资金到位、轻重缓急情况安排资金,到位的资金优先从本方案中选取项目进行安排,项目确定资金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方案中项目投资资金为计划数,项目实际投资以项目财政预算评审为准,具体落实资金以资金安排方案为准。

四、工作职责

(一)入库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完成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财评等工作,完成财评后,移交前期材料至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各项目主管部门须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移交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由主管部门商定。

(二)本方案为项目入库方案,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方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结合项目前期进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须经县级审定。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且落实资金后,项目实施单位方可组织进场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专人每月填报项目建设进度并更新项目库项目数据。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报备,根据资金批次要求,结合各类项目进度制定资金安排方案,按规定报备市农业农村局、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并会同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安排和划拨等工作。县级项目业务主管部门不仅要扎实做好本部门实施项目,还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由乡镇组织实施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项目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县直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四)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桂扶领发〔2018〕20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公示公告并收集相关材料。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县级公示;项目所在地村(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项目计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的村级、镇级公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环节的村级、镇级公示公告;项目实施主动接受群众、社会监督,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发挥第一线监督作用,引导脱贫群众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

附件:1.隆安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汇总表

      2.隆安县2026年粤桂协作、中铁帮扶项目入库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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