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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隆安县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有效
标  题: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隆府规〔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

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16:5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县级各有关单位:

《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隆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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