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2245。
1、设置单位(人):广西隆安伯通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精神病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隆安伯通精神病医院(暂定);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隆安县丁当镇华岳村(原华岳村小学);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6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房、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科室。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4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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