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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疾控中心:
现将《隆安县2021年基层卫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隆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隆安县2021年基层卫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爱卫办《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南爱卫办〔202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县基层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基层卫生创建为平台,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
(二)做好自治区级基层卫生创建复审
各乡镇要对照《自治区卫生镇标准》《自治区卫生村标准》、卫生先进单位对照《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加强对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复审的巩固提升。
(三)持续推进基层卫生创建
各乡镇政府持续开展市级自治区级卫生村(屯)创建,为老百姓创建文明、整洁、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级
隆安县县城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申报参加2021-2022周期创建。
(二)自治区级、市级
1.丁当镇、古潭乡复审自治区卫生乡镇,丁当镇英敏村局楞屯等20个卫生村(屯)复审自治区卫生村(屯),县税务局、人民法院、疾控中心等3个单位复审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各乡镇申报创建1个市级(自治区级)卫生村(屯)。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5月13日前,各乡镇制定本辖区基层卫生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完成创建卫生村(屯)调研,并将拟今年创建的卫生村(屯)名单通过OA或邮箱报至县爱卫办。
(二)2021年6月10日前,各乡镇填写区级、市级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将申报卫生村申报书(区级和市级各一式三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爱卫办(县卫健局203室),联系电话:0771-6522803。各乡镇存档备检资料并以电子版报邮箱:laxawb6522803@126.com。
(填表说明:南宁市、自治区级卫生村申报书第1页申报村(盖章)处需要盖村委公章、第3页乡镇政府(街道办)推荐意见(盖章)处需要盖乡镇政府公章;第2页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成绩一栏,可以直接填写在这个方框里(字体小点就行),也可另附考评报告)。
(三)2021年7月底前,对2021年新创建和复审的卫生镇、卫生村(屯)、卫生先进单位核验,并将通过核验的单位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市爱卫办。
(四)2021年8月底前,市爱卫办对申报国家级卫生创建类型进行核验,并将创建情况报市爱卫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自治区爱卫办申请复核。
(五)2021年9月底前,市爱卫办将通过抽查的形式,对新创建及复审的卫生镇、卫生村(屯)、卫生先进单位核验,并将复审意见上报自治区爱卫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重视基层卫生创建,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好人员和经费。
(二)广泛宣传发动,着力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微博、微信等手段,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卫生村(屯)的意义,组织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加卫生创建工作,培养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
(三)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厕所革命等项目资源,统筹推进基层卫生创建,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要从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着手,组织人员对基层卫生创建进行督查,认真抓好基层卫生创建,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督查考核推动基层卫生创建扎实开展。
附件:1.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村标准及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爱卫会〔2013〕7 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乡镇考核评分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村考核评分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分表
5.南宁市卫生镇现场检查表
6.南宁市卫生村现场检查表
7.南宁市卫生先进单位现场检查表
8.隆安县复审自治区卫生乡镇、自治区卫生村(屯)、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9.自治区、南宁市卫生村申报表格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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