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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2020年落实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0年10月30日
隆安县2020年落实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
综合监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关于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情况的通报》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落实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00号)有关精神,针对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首轮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事项,紧抓自治区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按职履责,坚持协作共治,着力加强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联防联控机制,构建信息共享衔接协作平台,加快推进多元化综合监管格局,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机制创新,加强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成立隆安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首轮督察反馈意见隆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组 长:翟珊妹 副县长
副组长:翟日伟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黄家庆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丽桃 县委编办副主任
陆访云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潘仕添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盈希 县经信局副局长
陆 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月香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丽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玉兰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陆 妍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邓 湘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实兴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飞雪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乃飞燕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陆元海 县卫健局副局长
陈志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农连秀 县医保局副局长
陆厚原 县政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健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保障。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综合协调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健全沟通机制。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理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把本次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方位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推动督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内容全覆盖、标准不走样。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利用整改有利契机,全面认真梳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隆安县落实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情况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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