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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详见附件),现将保护区调整方案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5日。如有疑问,请与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联系。
附件: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771-6530931
通讯地址:南宁市隆安县文塔路91号
邮 编:532700
附件:
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水源地保护区
调整划定方案
(公示稿)

隆安县人民政府
二○二五年七月
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水源地保护区
调整划定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消除危害饮用水安全的重大隐患,防治水污染,切实地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更好地促进南宁市隆安县社会稳定以及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技术规范,结合隆安县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和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特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
(9) 国家生态环境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环管字第201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正);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30号);
(11)《关于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60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9年7月25日起施行);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
(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5)《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1号);
(1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04号);
(1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7;
(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0)《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1)《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22)《南宁市水功能区划》(2012年);
(23)《隆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4)《隆安县那桐镇总体规划》(2007-2025);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调整范围
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水源地保护区属于地下水型水源地,设计日取水规模为600立方米,服务人口5369人。
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划分范围如下:
(1)一级保护区
陆域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100m的圆设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03平方千米。
(2)二级保护区
无二级保护区。
(3)准保护区
无准保护区
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情况表
|
序号 |
区域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代码 |
水源地类型 |
使用状态 |
取水口坐标 (经纬度) |
保护区 类型 |
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
跨界情况 | |||
|
水域 |
面积 (km2) |
陆域 |
面积 (km2) | |||||||||
|
1 |
隆安县 |
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陆平水源地保护区 |
HA1000450123103G0033 |
地下水型 |
在用 |
E107°50′7.50″ N23°02′25.59″ |
一级保护区 |
/ |
/ |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为100m的圆设为一级保护区。 |
0.03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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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保护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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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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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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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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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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