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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县城饮水安全,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委托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隆安县右江西宁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详见附件),现将保护区划分方案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1日。如有疑问,请与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联系。
附件:隆安县右江西宁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0771-6530931
通讯地址:南宁市隆安县文塔路91号
邮 编:532700
附件:
隆安县右江西宁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方案
隆 安 县 人 民 政 府
二○二四年八月
隆安县右江西宁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隆安县县区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等标准规范。
(三)隆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交通、水资源、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隆安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3年5月,桂政函〔2013〕174号文批复)。
(五)《隆安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2019年12月,桂政函〔2019〕105号批复)。
(六)《隆安县右江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2023年3月8日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待批复;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本次划分隆安县右江西宁水厂现用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6.3761平方公里,无跨界现象,具体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现用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右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航道除外)。水域面积:0.1512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陆域面积:0.1148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2660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由于现用取水口上游2000m~6800m水域,两岸1000m陆域(局部根据汇水范围优化)已划入2023年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了避免范围重叠,本次现用取水口水源保护区不再重复计入规划水源保护区范围。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m至规划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左岸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m(右岸由于已进入隆安县城镇规划范围,本次不划入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为右江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航道除外)。杨湾河支流(右江右岸)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2000m,宽度为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水域面积:0.2152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同时左岸陆域上边界向上游延伸约2100m、右岸陆域上边界向上游延伸约920m至规划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下边界,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其中,西南面紧邻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有冲沟的一侧,以冲沟为边界。陆域面积:5.8949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6.1101平方公里。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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