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负责组织编制的《隆安县乡镇新增(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那桐镇、都结乡、乔建镇、南圩镇)》及《隆安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已成稿,按照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方案审定流程,需对上述划定方案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方案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反馈至我局邮箱:lahbj@126.com。
附件:1.隆安县乡镇新增(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那桐镇、都结乡、乔建镇、南圩镇)
2.隆安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王昱强 联系电话:0771-653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