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隆安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2024-06-12 16:20         来源: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3〕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审核,全县共认定38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现予以公布。

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改善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联系人:邓雄平,联系电话:0771-6528796)

附件:隆安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2日

主办:隆安县人民政府  电话:0771-6522133举报邮件:laxsjj@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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