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隆安县承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公共文化 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2023-07-07 10:35         来源: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我县承办的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0个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持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项目。

(二)文化馆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项目。

(三)文化站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予以统筹推进,县文体旅游局紧抓工作落实和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各免费开放单位参照自治区、南宁市的实施方案,制定免费开放工作方案及经费使用计划,审核整理后归档。年底县文体旅游局按照各免费开放单位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考核免费开放效能,按照用教计划监督免费开放资金使用情况。

(二)加强资金保障。2023 年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 1号)要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中央负责16万元,自治区承担2万元,县级财政承担2万元;乡镇文化站中央负责4万元,自治区承担0.5万元,县级财政承担0.5万元。县文体旅游局要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县财政在2023年8月30日前将本级财政负担部分的经费拨付到位。同时,要指导监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强化对免费开放款项的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建立完整的收支账目记录。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文体旅游局要根据各项业务规范,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督促指导,规范免费开放资金使用管理,定期开展免费开放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及时化解处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针对2022年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筑牢安全底线,深入排查公共文化场馆的安全隐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四)提升服务效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乡镇文化站要大力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在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免费开放的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发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不断创新和发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一馆一品”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隆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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