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三轮车非法运营的建议》(第10.4.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日常交通出行中,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凭借其灵活便捷的特点,满足了群众短途出行需求。但当前二者非法营运、违规驾驶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与秩序,急需整治。一是安全隐患突出。三轮车非法营运从业者多数无证,文化素质不高,交通法规意识不强,超速、闯红灯、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我县三轮车引发一般交通事故29起,造成8人死亡、34人受伤,财产损失9.29万元。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低龄化严重,部分中学生缺乏驾驶经验和安全意识,随意变道、逆行、超速等违章行为频发。两类车辆普遍性能不佳且无保险,事故发生后受害者难以获得赔偿,安全隐患极大。二是加剧交通拥堵。在学校、医院、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三轮车扎堆揽客,随意占道停车候客。为揽客频繁变道,空载时还在路上徘徊,严重降低道路通行效率。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随意穿行等行为,加剧拥堵。三是管理难度较大。面对执法,三轮车驾驶员常采取极端行为,如驾车狂奔,易引发翻车碰撞事故,危及自身和乘客安全,给执法人员带来心理压力;还有人倚老卖老、撒泼耍赖甚至暴力抗法,阻碍执法进程。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行驶灵活,部分驾驶员未满14岁,违规行为监管和处罚难度大,增加管理成本和难度。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建议加强整治:
一、构建联合治理体系
成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工作组,涵盖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多个部门及各乡镇。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联动协作,从生产销售规范、路面执法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到就业帮扶等方面形成治理合力,确保对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全方位管理。
二、优化执法管理策略
交管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对初次违法和情节轻微的驾驶员,以警告、教育为主,引导其规范驾驶;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增强执法威慑力,确保执法公正合理,避免引发负面舆情,维护良好执法形象。
三、推进补偿与帮扶措施
设立专项激励机制,鼓励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车主主动整改或报废车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缓解其经济压力。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针对三轮车从业者开展摸底调查,提供就业培训、岗位推荐,将困难家庭纳入低保,安置残疾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就业权益,推动相关群体平稳转型。
四、加大源头管控力度
多部门联合对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改装、注册登记等环节严格管控。定期清查经销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售假套牌、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非标车辆行为,切断非法车辆流入市场渠道。加强事故车辆线索回溯,及时查处非法改装动力等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上路现象。
五、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融媒体及各部门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社区、校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交通法规政策、非法营运危害和安全驾驶知识。在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调未满14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过家长群加强宣传。针对三轮车从业者进行交通违法警示案例教育,增强从业者和群众的守法意识,争取社会支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六、优化公共交通服务
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根据交通流量和居民出行需求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精准配置运力,增加重点区域车次,引入小型新能源公交适配县城道路。以优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吸引乘客,挤压非法营运空间,推动城市交通良性发展,提升居民出行满意度和县城品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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