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切实做好严格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全面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力度,扎实做好业务衔接保障等工作。
附件:桂政管办发〔202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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