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隆安县民政局关于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联席点制度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
隆安县民政局关于
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
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联络各乡镇民政办、养老机构工作制度,提升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民政局班子领导工作联系点
李艳姣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梁月香同志负责联系县社会福利院、雁江镇敬老院
李世敏同志负责联系丁当镇敬老院、古潭乡敬老院
杨美锦同志负责联系南圩镇敬老院、布泉乡敬老院
农旺才同志负责联系那桐镇养老服务中心
二、联系领导职责任务
(一)加强政策宣传。向各乡镇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宣传国家、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关于疫情防控、视频安全及安全生产的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民政事业发展和安全。
(二)强化工作指导。广泛听取基层人员的意见建议,紧密结合联系点实际,对联系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各乡镇民政办及养老机构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
(三)协调解决难题。积极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能够帮助解决的,尽力给予解决;对于不能直接帮助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对于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千方百计为各乡镇民政办及养老机构排忧解难。
(四)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检查联系点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和养老机构明确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三、联系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各乡镇民政办、养老机构联系工作,认真抓好联系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局党组要将联系点工作情况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联系点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判分析,交流班子成员下乡督导,提出加强改进措施。
(二)明确联系责任。各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指导、监督责任,各联系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做严做强整体防线,强化协同联动作用,筑牢隆安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屏障。
(三)定期汇报工作。各联系点民政办每月至少1次向联系领导汇报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联系点民政办还要做好指导养老机构对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
(四)严守纪律规矩。各联系领导在开展联系点工作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附件:隆安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一览表
附件
隆安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一览表
序号 |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 责任区 | 县民政局包片监管责任领导 | 县民政局联络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备注 | ||
乡镇长 | 乡镇分管民政的领导 | 敬老院负责人 | ||||||
1 | 李艳姣 | 县福利院 | 梁月香 | 马径之 | 钟团 | 陆丽英 | 刘仁启 | |
2 | 雁江镇敬老院 | 梁庆炫 | 林忠捷 | 余秀花 | ||||
3 | 丁当镇敬老院 | 李世敏 | 陈炳积 | 陆焕章 | 陆俊龙 | 覃超 | ||
4 | 古潭乡敬老院 | 陆川 | 何泽蓉 | 黄克深 | ||||
5 | 南圩镇敬老院 | 杨美锦 | 周晓芳 | 杨智乔 | 黄颖 | 巫晗 | ||
6 | 布泉乡敬老院 | 方宁 | 黄玉勤 | 潘新福 | ||||
7 | 那桐养老服务中心 | 农旺才 | 陆俊 | 赵业光 | 李丽珍 | 唐旭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