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和联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苏 浩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水利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对全局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马德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水行政执法监督和教育培训、行政审批、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电、乡村振兴、提案议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政策法规监察股、综合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水资源股、县水土保持服务站、县水资源服务站、县丁当电灌管理站。
联系:丁当镇、古潭乡、布泉乡。
罗增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任广西隆安隆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任期1年)。
乃飞燕 党组成员、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工会主席
负责党建、组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审计、宣传、意识形态、党委政府督查、巡视巡察、绩效考评、人事及人事统计、档案保密管理、财务、工青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河长制和河湖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办公室、财务股、县布良水利工程管理所。
联系:南圩镇、都结乡。
隆玉萍 党组成员、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站长
负责水利规划计划、水利统计、水利工程建设、水利经济、水利水电科技推广、招投标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规划建设股、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县那降水利工程管理所。
联系:城厢镇、雁江镇。
陆树松 党组成员、县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主任
全面负责县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工作,负责相关水行政执法、水利投资项目稽查、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统战部、武装、科文教卫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水利局执法股、县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县渌水江水利工程管理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那桐镇、乔建镇、屏山乡。
何丹莉 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副站长(副科长级)
协助隆玉萍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钟 坚 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副站长(副科长级)
协助马德阳同志、乃飞燕同志、陆树松同志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安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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