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
负责政法、政府法制、联系部队、信访等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法学会)、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武警。
简介:
黄金鸿,男,壮族,1978年6月生,籍贯广西来宾,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3月参加工作,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职务:
隆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